居间人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9条的规定,居间人是基于委托人的委托,为订立合同提供协助并引起合同订立的中间人。居间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居间人有权获得佣金。佣金是指委托人按约定或者按照市场惯例向居间人支付的报酬。其次,居间人有权获得报酬。如果合同因居间人的过错而未能订立,委托人可以减少或免除居间人的报酬。此外,居间人还享有一些其他的权利,如知情权和协助权,这些都是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为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而设定的基本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9条:委托人对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有期限限制,自合同成立之日计算,不得少于二年。

相关文章

景宁看守所电话 云和律师 无锡律师 苏州刑事律师 长兴法律咨询 文成县律师网 常山县律师网 缙云县律师网 苍南县刑事辩护律师 龙港市律师 诸暨市资深刑事律师 余姚县专业刑事律师 安吉县刑事律师咨询 嘉兴市秀洲区刑事律师咨询 宁波市律师网 松阳县律师网 黄山市律师网 桐庐离婚律师 丽水离婚律师 宁波海曙刑事律师 宁波鄞州律师 开化律师 象山法律咨询 黄山法律咨询 温州鹿城刑事律师 绍兴法律咨询 嘉兴南湖刑事律师 乐清律师事务所 德清律师 苍南交通事故律师 永康律师 金华婺城律师 黄山律师 杭州富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拱墅律师 衢州律师 青田刑事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黄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温州龙湾律师 九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东阳律师 杭州西湖律师 杭州萧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余杭律师 景宁律师 金华金东律师 江山律师 新昌律师